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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31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为200分。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1.5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3、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复试成绩的权重占总成绩的37.5%)。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1.5

4、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量化,但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以学院复试方案为准);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5、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由档案所在单位寄达我校;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商调函》,回一志愿报考单位调取《报考攻读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信息表》和《入学考试试卷》,在规定时间内由一志愿报考单位寄达我校。

6、定向培养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

7、拟录取考生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后,将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附件一:复试工作安排表

附件二:复试考试科目


石河子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复试工作安排表

日  期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负责人

318

复试资格审查

10:00-18:00

中区会4-410

任  丽

319

专业课笔试

10:00-12:00

中区会4-519

监考:冯洁、任丽

专业课及英语面试

16:30-20:30

中区会四504(组1

中区会四503(组2

中区会四410(英语)

面试小组

320

体检

10:00开始

北区校医院

胡  艳

跨专业加试一

13:50-16:50

4-504

监考:任丽、胡艳

跨专业加试二

17:50-20:50

4-504

监考:任丽、胡艳


附件二:复试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跨学科加试

(所学专业非法学学科)

加试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加试二:新编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