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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4-11-16

  1115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四个篇目。邀请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张勇老师进行专题辅导《法治思维: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核心》。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桑华主持,学院领导卿涛、王大伟、徐艳参加会议。

  卿涛、王大伟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学习内容和学院实际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桑华作总结发言。她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髓要义,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依法治院、依法治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她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要完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优化高效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相关机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积极发挥议事机构在学院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健全监督体系,增强师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她指出,要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从治理角度出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管理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监督机制等,确保学院治理体系有效运转、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学院教师要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教学当中,切实提升育人实效。


(索南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