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原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和总结工作,根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办字〔2007〕87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原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研究成果报送的通知》(国科办函厅〔2016〕221号)精神及兵团科技局安排,现将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验收是一通知如下:
一、提交的结题材料
1、研究报告8份
2、已经发表或拟提交的《软科学要报》报告(3000字左右)1份
3、出版书籍、发表论文等(需在成果封面等显要位置注明国家软科学研
究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1份
4、支持决策的情况报告及成果应用证明等1份
5、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需要提供经费决算表(加盖单位财务公章)1份
二、会议验收
2016年10月,兵团科技局组织会议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督促项目承担人尽快完成项目,提交书面结题申请以及研究成果,将有关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光盘)汇总并审核后,于2016年10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社科办。
2、兵团科技局将按照《任务合同书》的要求进行验收结题。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逾期未提交的项目将不再单独受理,按照未完成《任务合同书》处理。
联系人:米会龙 电 话:2055500 邮件:mhlpt@163.com
科研处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 国家软科学清理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