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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6-03-01

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决定开展2016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面向文化发展需求,在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业态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有所体现,并符合实践性、时效性、示范性、合理性等要求,能够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增强文化发展生机与活力。

 2
、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般涉及文化发展和建设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对当地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具备较为成熟的基础和明确的创新前景,由市级以上(含市级及县级市)人民政府作为指导单位参与实施。

 3
、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评审分为初评及答辩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左右,要求承担单位或指导单位有相应配套。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http://114.255.59.71:8080/cms,操作流程参见网站内操作手册。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作为推荐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请,并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推荐;本部各直属单位,文化部参与共建各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报送。上述单位可使用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用户名及密码已分配,如有疑问,请咨询申报平台技术人员)。

三、注意事项

1.注册。项目承担单位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

2.填写申报材料,并在线提交。登录后,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及相关文件,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6)》,确认无误后上传并在线提交。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320日,届时,网上申报平台将关闭。由于所报项目需要项目承担单位网上填报此次申报的相关内容,因此各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2016316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其中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mhlpt@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社科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科研处社科办 付蓉, 联系电话:0993-2055500

附件: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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