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5年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已全面启动。现将计划中研究生科研项目的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将采取学院统一推报、学校评审推荐、自治区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的方式,确立最终立项项目。
二、申报内容
1. 科研项目(我校名额25项)
执行期为一年或一年半(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或2016年5月31日)。
2. 国情区情基层调研项目(我校名额11项)
鼓励以三人以上团队为主体申报,执行期为半年(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经费预算参照去年:科研项目,人文社科领域人文社科领域每项资助0.5-1万元,自然科学领域每项资助1-2万元,调研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三、 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报面向全区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2015届毕业生),研究时间应能够得到保证。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只能申报一期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硕博士连读研究生如第一期项目验收评价为优秀,可申报第二期项目。
(二)项目研究方向可以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或指导老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及特长自由选题。基础研究要在理论上有预期创新,应用研究和创新设计要在经济社会发展或工程技术需求方面选题。
(三)项目申报时,研究生指导老师要与研究生管理部门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
四、报送要求:
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受理研究生个人报送。《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附电子版)。学院报送件数为学院研究生人数的2%,不足50人的按1件报。报研工部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
联系人:郭学军、王斐
联系电话:0993-2058255
附件1:《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2:《新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石河子大学研工部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3:2015年研究生科研项目申报通知.doc